李國寶失去私隱 - 王岸然

李國寶失去私隱 - 王岸然

李國寶的婚外情曝光,各傳媒無法不努力跟進。無論是衞道之士或性解放者,相信都不會欣賞傳媒這種侵犯私隱的行為,有權有勢者亦會兔死狐悲,不知狗仔隊明天會否造訪閣下。
傳統的說法,是這是當公眾人物的代價,誰叫你出名,出名就失去私隱,公眾就有權知道你的私事。這個說法不但不公平,而且有大多數人喜歡就可以對少數人迫害的隱意,難以成理。英國法律並未發展出一套保障私隱的原則,連戴安娜到健身室做運動也被偷拍,就是經典事件,但結果還是沒有立法禁止這類侵犯私人生活的行為。
無疑李國寶是立法會議員,公眾關注的人物,但他與掌權的人物不同,他亦不是裝扮成道德情操很高的人物,傳媒渲染他的私生活,不外為銷紙,當中沒有甚麼偉大道理,這其實是市場的導向,亦是港人低品味的自然結果。
大家習慣將責難指向傳媒負責人的新聞工作者,這到今天已不切實際,因為報業今天已是在惡性競爭,沒有一位負責人可以講良心、講自律而不理市場的導向。
法改會曾建議立例將侵犯私隱的行為刑事化,又或「報評會」建議可享有免責權以監控傳媒。若以單一事件看可能有理,但前門拒虎,可能後門進狼,影響言論自由可能遺害更大,筆者在兩害取其輕之下只好站在反對的立場。這真是一個不解的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