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三歲無業漢兩度冒警截停兩名中學男生,帶往商場垃圾房命令替他手淫,首度犯案後陪事主返校借用廁所,藉詞奪去事主銀包,於第二度犯案後被捕,並搜出身藏毒品,被告昨於西區法院被判入獄十四個月,罰款二千元。 被告徐慧輝(二十三歲),無業,被控於去年九月四日,在鴨脷洲利東商場二期垃圾房內,非禮一名十七歲少年,又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利東商場便利店外,被告早前承認非禮、藏毒及冒警等五罪。 案件編號:WSCC26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