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絕不能寬容孌童罪行 - 盧峯

蘋論:絕不能寬容孌童罪行 - 盧峯

若果教會不跟教友及公眾一起面對這個問題,將令神職人員、教友、公眾缺乏應有的警覺性,也將令類似的罪行有機會繼續出現。

性侵犯兒童及青少年毫無疑問是嚴重的刑事罪行,不管是誰犯下了這樣的罪行都不能姑息縱容,都必須按照法律懲處。因此,天主教香港教區在過去沒有把曾犯下這種罪行的神職人員交由執法人員及司法機關法辦是錯誤的,也是令人遺憾的。我們認為社會的法律是適用於社會上每一個人的,不管是神父或是甚麼人都沒有高於法律的地位,也沒有不受法律制裁的特權。我們希望天主教會以及其他宗教、社會團體揚棄家醜不出外傳的心態,在遇到違法行為、刑事罪行時能迅速將問題交由執法機構依法處理。

守則不能代替法律
天主教會是個歷史悠久、組織龐複的機構,教會本身有一套管理神職人員的制度及規則,也有本身懲處違規神父、主教的方法,例如逐出教會(excommunicate)就是其中一種嚴厲的懲罰。但是教會本身的規例只是它規管神職人員的內部守則,不可能也不應該代替社會的法律。當神職人員有性侵犯兒童或青少年這種罪行時,他們干犯的不僅是教會的規條,更違犯了社會的法律;教會怎麼該只作內部處理而不交由執法機關、司法機構按公開公正的程序處理呢?
更重要的是,把孌童這樣嚴重的罪行私下處理將令教友、公眾蒙在鼓裏,也不利於教會以至整體社會公開面對及處理這樣的問題。要知道教友、公眾對教會及教會機構都較少提防、都有較多的信任(trust)。若果教會不跟教友及公眾一起面對這個問題,將令神職人員、教友、公眾缺乏應有的警覺性,也將令類似的罪行有機會繼續出現。

犯事者應受到制裁
天主教香港教區昨天發表聲明,表示會對性侵犯未成年人士的神職人員採取「絕不寬容」的政策,革除他們在教會內的職務,並將成立一個由不同專家組成的小組,以加強教會對兒童及青少年受性侵犯問題的關注。這些措施成效如何、是否足夠,要觀察一段時間才能知道,不過關鍵還在於教會能真正面對問題,並且願意尋求執法機構及其他機構如保護兒童的機構的協助。只有這樣才能盡快找到侵犯兒童的人,並制止他繼續傷害其他兒童及青少年。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上周在接見同樣受性侵犯兒童醜聞困擾的美國主教團時說:「那些導致今次危機的性侵犯行為不管怎樣看都是錯的,社會視之為刑事罪行也是理所當然的。」(Theabusewhichhascausedthiscrisisisbyeverystandardwrongandrightlyconsideredacrimebysociety.)既然教宗也公開表明性侵犯兒童及青少年是刑事罪行,教會當然有需要也有責任讓執法機關介入及調查有關的罪行,讓犯事者受到法律的制裁。
(圖)胡振中樞機出任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以來,共接到三位司鐸涉及孌童行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