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疑犯僅一受審 受害人父母索償<br>捉黃腳雞港人深圳殺港人

三疑犯僅一受審 受害人父母索償
捉黃腳雞港人深圳殺港人

【本報訊】深圳消息:首宗港人殺港人兇殺案昨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遭人布局「捉黃腳雞」的香港青年被人用生果刀刺斃,死者父母在庭上質疑三男女合謀殺人,何以一香港男子准保釋候審,而女方則以賣淫罪判勞教。案中只起訴一港人,夫婦並向涉案三人提出民事索償,追討兒子被殺招致的經濟損失港幣一百八十一萬元。法院將排期作一審宣判。
案中遇害的二十五歲港人王亮,在港任職清潔工人,他於去年十月四日偕友人北上遣興。當晚在鳳凰路黃金歲月的士高邂逅二十歲南京妹李欣,王被她美色吸引,其後尾隨李欣到湖貝路森茂招待所發展「一夜情」。

敲詐掟煲費
當他倆在房內洗鴛鴦浴時,另兩港人黃健輝、林潤輝破門而入,黃稱是南京妹的親密男友,他表示見到王亮與自己女友肉帛相見不禁怒火中燒,決定與南京妹分手,但要一筆「掟煲費」,並要王亮代她付款。
王亮不允並與他們扭打,林潤輝見狀取出生果刀向王亮胸腹猛刺。其間黃健輝亦曾毆打王亮,王亮的肝臟、胃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三男女見殺人後分頭逃跑,南京妹李欣在深圳落網,黃、林兩港人則事後分別在羅湖邊防檢查站被查獲。事後南京妹李欣因賣淫被送往勞動教育、黃健輝則獲「取保候審」。只有林潤輝被以行為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起訴。

疑犯突翻供
案件昨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由於聽審人多,故臨時由十八庭改往第三庭進行。二十八歲被告林潤輝身穿囚衣被押上庭,他一直背對旁聽席,沒有正視旁聽席遇害港人王亮的家人。當檢察院的檢察員陳述被告林潤輝的九份口供紀錄,赫然發現前面七份是承認自己有預謀殺人;但後兩份卻對前七份「翻供」,改稱自己只犯故意傷害罪,審判長問林為何「翻供」?他答稱「黃健輝教我這樣說!」
該案昨日只公開審理一天即宣布審結,法院將排期作一審宣判,有出席旁聽、東區區議員王國興事後認為,嫌犯三人只有一人出庭,令到案件的定性有先天性缺陷。
根據內地法律,疑犯若非故意殺害對方則不能控以「故意殺人罪」,只能控以「故意傷害罪」,而凡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者,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嚴重則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