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社炳報道】世界盃足球決賽周即將揭開戰幔,有網上賭博公司估計香港球迷投注金額會高達十億港元,紛紛在網上推出多項不同形式的合作投資計劃,變相找「艇仔」拉客上網賭波,以便大做生意。立法會議員鄭家富提醒想做「網上艇仔」市民,賭博(修訂)條例通過後,有可能會被檢控做「替死鬼」。
推出投資計劃的網上賭博公司,在最近澳門舉辦的賭博業展覽會派發有關宣傳資料。香港市民亦可以上網,瀏覽到有關的投資計劃。
網上賭博公司主要是希望利用瀏覽量人數較多的公司及個人網頁刊登廣告,只要有客戶透過該網頁登入網上賭博公司網頁投注,有關網主每月便可得到客戶一成投注金額作為獎金。
網上賭博公司也推出合營計劃,直接與想做「莊家」但資金不足的公司或個人合作,協助開設類似分公司的網上賭博網站。參與計劃投資者,除要繳付五千美元(近四萬港元)創建費,還有積極推廣有關網頁,更要「拉客」上網投注,合營者可得到網站二成半的經營利潤。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昨日承認,對有網上賭博公司在網上推廣宣傳,吸引市民合作經營投注,現行賭博條例暫難規管。但通過有關修訂條例後,在網上推廣或便利收受賭注,均屬刑事罪行。
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認為,網上博彩公司覬覦本港市場以合營佣金方式,透過本地公司及個人網頁,招徠港客上網博彩投注。
該種合營方式屬於夥伴合作的經濟行為,相當於「艇仔」協助「莊家」收受賭注。待本月立法會通過賭博(修訂)條例後,便具有法律效力,做「網上艇仔」市民,極有可能要面對刑事責任。
另外,立法會今日將繼續審議《賭博(修訂)條例》,希望在下月底世界盃開鑼前通過條例,堵截非法賭波。民政事務局昨日提交法案委員會的文件指出,在法庭去年發出的一萬五千多張搜查令中,只有約百分之一與打擊賭博罪行有關,顯示現行條例存有灰色地帶,令警方難以成功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