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本港經營國產服裝四十多年的全國政協港區委員曾星如,因擔保旗下公司抵押物業借貸,昨日遭銀行入稟高等法院,追討欠款,而銀行亦申請將其抵押物業沒收。 記者:梁偉強
根據入稟狀,原告為香港華人銀行,被告包括曾星如、曾星如物業有限公司、香港安星集團有限公司、偉亨發展有限公司等及另外兩人TsangMongChow及TsangSiuChun。
涉案抵押物業共有三項,包括香港仔漁豐街大洋工業大廈二十一字樓一單位、香港仔大道利群商業大廈一字樓一商舖及銅鑼灣百德新街海濱大廈十七字樓一單位。
該三項物業分別由曾星如物業、偉亨發展及曾星如本人持有,抵押日期是八八年一月至○○年四月,目的是讓安星集團及曾星如物業兩家公司向原告借貸,而曾星如及另外兩人則是此兩家或其中一家公司擔保人。土地註冊署資料顯示,抵押物業是為一般銀行服務。
祖籍福建安溪的曾星如,七十六歲,印尼出生,七歲返家鄉讀書,中學畢業後,曾在一家小學當教員及校長,四六年來港投靠親戚。
曾星如在六十年代開始做買賣,出口內地紗布、花布、輕工業品往印尼,並從印尼辦土特產進口,曾星如在六四年成立源美公司,經銷國產服裝,成功令國產西裝及大衣打入服裝市場,亦使「鸚鵡牌」、「天鵝牌」等名字,成為國產名牌。
時移世易,國貨行業沒落,但曾星如仍堅持「愛祖國、用國貨」,並代理國產水產商品,在內地投資房地產,並有多家絲花、籐器及服裝店。
案件編號:HCMP164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