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推出兩項紓困措施,協助因經濟困難而無法償還貸款的「首次置業貸款計劃」及「夾心階層住屋貸款計劃」業主,包括暫停還款十二個月,以及為已出售物業或物業被收回的人士,重組債務的還款安排,本星期四開始接受申請。
申請人須符合三項條件,以防止計劃被濫用;包括規定申請人現時月入須較申請貸款時收入減少一成半;還款額要佔月入一半以上,以及申請的單身人士或家庭擁有的資產淨值不可以超過八萬元或十二萬(見表)。合資格人士可以下月二日(即本星期四)起,向香港房屋協會申請,查詢電話為,28943222。
負資產大聯盟主席陳啟明則指出,本港經濟估計在後年才好轉,暫停還款一年根本無助苦業主度過困境。「個計劃即係等於畀個水泡你一年,然後喺你未上岸就將個水泡攞番,最後一樣會浸死人。」他建議政府將暫停還款期由一年增至兩年,而還款時間則由現時十年延長二十年,以減輕業主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