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天主教會是否應該容許神職人員結婚呢?由於美國天主教會爆發連串性侵犯醜聞,除了廣泛要求教會革除那些好色犯淫的神父,並送交法庭審判之外,頗多人亦認為應准神父結婚,正常滿足情慾,以免守不住禁慾規條而去偷情、搞基,更糟是性侵犯兒童。
據稱這類性醜聞早已有之,亦絕不限於美國,到處都會發生,只是過去往往隱瞞,避而不提,現在就無法掩飾,大爆出來。
基督教牧師早已可以結婚,日本佛教和尚也可結婚。其實世界各大宗教都不限於「純精神」,一向介入凡間塵世很多事務,成為財團、政團甚至軍團,怎能不食人間煙火、戒除七情六慾呢?尤其在現代世界,更不需要全職宗教人一律出家守戒扮聖人,不妨讓他們自由選擇,獨身禁慾或成家立室。
不過,准許神父結婚未必就能解決問題,世俗上的戀愛、婚姻糾紛極多,不少已婚者搞出性醜聞性犯罪。現代社會更是誘惑太多,天主教專業人士一旦解除清規戒律,會不會進一步減少了自制自律呢?
充滿保守傳統的梵蒂岡教廷,顯然不會輕易進行這樣大的改革,相信將會爭議很久。現在要做的是清理門戶,依法懲治犯了性侵犯的教士,不可包庇那些實為色狼的假牧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