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港運輸聯席會議總指揮蔣志偉昨在記者會表示,本港鋼雅運輸公司一輛由內地司機駕駛的貨櫃車,於去年六月被惠陽公安指涉及一宗交通意外,司機及貨櫃車均被拘留,其後人、車雖獲釋,但意外中的死者家屬卻入稟惠陽人民法院,向該公司追討賠償。本年三月,當地法院裁定家屬得直,運輸公司須賠償約人民幣十二萬元。
他說,該內地司機及運輸公司根本無釀成意外,只是被強迫「頂包」,故拒絕作賠償,於是惠陽公安在上周三再次拘留該公司的另一輛中港貨櫃車。蔣志偉說,內地公安「屈」本港中港貨櫃車司機的事件經常發生,但類似上述公然拘留車輛索取賠償的做法,則極為罕見。他要求廣東省公安廳正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