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財團資助 打工妹免賣身

內地財團資助 打工妹免賣身

內地報刊經常有「賣身救姊」、「賣身救母」等報道,去年《蘋果日報報》並追蹤採訪《誰肯救我姐姐、我情願嫁給他》,來自韶關的深圳打工妹鄧美英(二十一歲),因胞姊患尿毒症,急需二十萬元換腎,她立誓若有善長慷慨助醫藥費,她願以身相許;如果捐款人是女性或已婚男士,則終身為奴婢。隨後深圳一集團發動四千員工捐款解困,美英胞姊終度過難關,而美英亦免賣身。

賣身契不合法
另據內地律師表示:「以身相許」就算簽下協議亦得個「講」字,因為法院只承認借貸、勞務合約,賣身不符合《婚姻法》,不獲法律承認,一旦女方悔婚即使對簿公堂,男方勝算機會也甚微。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