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靄儀斥:冇幾隻字當冇限制<br>律政司指改制未違基本法

吳靄儀斥:冇幾隻字當冇限制
律政司指改制未違基本法

【本報訊】對有立法會議員質疑高官問責制是否有違《基本法》,律政司昨提交立法會一小組委員會的文件指出,新制度涉及的行政會議改組、政策局合併等內容,《基本法》並沒有提及,因此沒有違反。
但是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卻不同意,並稱:「唔可以冇用嗰幾隻字就冇限制!」

不可能禁止發展
立法會研究高官問責制的小組委員會將於下周一召開第二次會議,律政司昨提交的文件,首先引用終審法院過去就一宗居港權案的判決指出,解釋《基本法》須考慮立法目的,避免採用只從字面上的意義。
雖然問責制涉及行政會議在組織上的重大改動,以及重組決策局等問題,但律政司認為《基本法》沒有訂出有關規定,因此不涉及違反與否的問題(見表)。
至於受到爭議的《基本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原來有關公務人員的招聘、僱用、考核、紀律、培訓和管理的制度予以保留,律政司認為這條文並沒有為問責制構成障礙,因條文的用意不可能是禁止公共服務的發展,更不可能是限制公務員職系和職級的調整要五十年不變。
律政司在文件中強調,《基本法》預期回歸後五十年內,香港憲制會有發展:「我們若將主要官員的聘用安排凍結在回歸前的模式,會違反該政策。」
不過,吳靄儀認為律政司的回應粗疏,根本沒有認真研究每一章節,如《基本法》第一百零一條指明政府官員是「公務人員」,有很多有關國籍的限制,在此條文下,「公務人員」顯然指「公務員」,但律政司卻指「公務人員」不一定要按公務員條款聘任,令人感到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