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文的「長毛」梁國雄與古思堯又再因為在立法會內大罵董伯而入獄兩星期,這已不是第一次。兩人在法官面前咄咄逼人,聲言請法官不用考慮予社會服務令代替入獄,又請判刑不要「手軟」。判刑之後,一眾十多人更高呼董建華下台,並質問法官。
這一天,裁判官黃汝榮比兩位被告更難受。
這是司法制度在審犯人,還是犯人審制度?
十多人一齊藐視法庭,黃汝榮還是忍下了。他心中的想法與判詞是否一樣?裁判官在某意義上只是打工仔一名,不跟司法界主流意見判刑的「出位」法官,日子不會好過,他自有自己的難處,眾人將責難落在他一人頭上,不太公平。
決定起訴兩人的梁愛詩(也許包括董伯)更加可恥。她的朋友可以隨便不告,她的朋友的兒子藏毒可以隨便不告,她的下屬又可以不告;但不忿她隱瞞公眾有病事實,而將她病歷傳真到報刊的年輕人她非告不可,令這位年輕人前途盡毀,她就心安理得。長毛等人,自然不算甚麼。
梁國雄與古思堯的以身試法,大概也再激不起香港人的怒火。香港人寧可閉門燒炭也不會效法他們衝擊不義的政府,以行動趕董建華下台。香港人是順民之中的極品,由來已久了。
還有不少人不喜歡梁國雄的言行,看他的文章的網上留言就知道。不喜歡他做「秀」出風頭的人,不如下次齊齊投票將他送入立法會做尊貴的議員,那時,保證董伯再不敢到立法會發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