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意外或疾病當然無能為力工作,但即使「有氣有力」,在失業率高企的刻下,若不幸被裁,亦有可能好一段日子全無收入。不過,本港暫未見有因失業而提供賠償的產品推出,相信與市場的成熟程度有關。
近年,為了測試市場,以及收宣傳功效,有地產商與保險公司合作,提供失業供樓保障,但只限於個別新樓盤業主。
例如友邦保險與恒地和華懋合作,分別給予港灣豪庭及迎濤灣的新樓買家,提供供樓保障,業主在供款期首30個月及兩年內,若暫時完全傷殘或非自願性失業,包括公司裁員及結業,保險公司將為業主繳付最長6個月按揭供款,總額最高為20萬元。
而在首次賠償後,若再次不幸失業,則需於首次賠償後的1年內,連續工作6個月或以上,方可再次申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