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取悅男友 甘鋌而走險<br>女護騙同事信用卡購物

為取悅男友 甘鋌而走險
女護騙同事信用卡購物

【本報訊】曾因感情問題自殺的妙齡女護士,取去同事的信用卡,花費四千多元購物及玩樂,藉以取悅前度男友,女被告昨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十三項騙財罪名,押後五月十五日判刑。
由於證實女被告有自殺傾向,裁判官對其精神狀況表示關心,告誡她動輒為感情事輕生並不值得,又語重心長叮囑她要控制情緒,切勿輕生,最後並准她保釋候判,得以保住工作。
被告江嘉敏,十九歲,牙科診所護士。控罪指她於二○○○年一月三日至十日,騙取女子簡玉華的恒生銀行萬事達卡,並藉此取得四千六百二十二元利益。
案情指她與簡於九九年尾同在機場餅店工作。她以簡信用卡買手提電話。事後她以證明該購買紀錄為名,借去簡的信用卡,卻一借不還。

有自殺傾向
後來簡收到信用卡結算單,發現涉案四千多元不明帳目,包括在餐廳及卡拉OK消費、購買男裝衫、雷射唱片及狗糧等。簡報警,警方在被告消費點取得帳單,發現其指紋。被告於去年十月四日企圖離境時遭扣查送警。代表律師稱被告有自殺傾向,今年初曾自殺,又指她犯案只為博取前度男友的關心,才受他唆擺犯案。
案件編號:SCTC2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