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個上訴委會 被轟亂發聘費<br>兩主席白支酬金三年

18個上訴委會 被轟亂發聘費
兩主席白支酬金三年

【本報訊】庫務局的資料顯示,政府十八個上訴委員會的酬金極度豐厚,與工作量不成正比,有上訴委員會主席每年酬金達四十萬元,每年只需處理兩個個案,亦有上訴委員會主席每年收取五萬元,但三年來從未處理任何個案。有立法會議員指斥政府「太鬆手」,有必要全面檢討上訴委員會的酬金制度。 記者:麥志榮

署理庫務局局長應耀康昨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的提問時表示,在過去三年,有兩個上訴委員會的主席及副主席,未有處理任何個案而仍獲發酬金。這是因為他們的酬金是以聘用費的方式發放。

電訊委員酬金高
該兩個上訴委員會分別為職業退休計劃上訴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的每年酬金為五萬及三萬元;及上訴委員會(電力),委員每次出席會議有七百三十五元。
另外酬金最高的上訴委員會為電訊(競爭條文)上訴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每年聘用費為四十萬元及三十萬元,去年成立至今只處理了兩宗個案;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每年聘用費為五萬元及三萬元,前年至今只處理了四宗個案。

稅務上訴最繁忙
最繁忙的是稅務上訴委員會,主席每年聘用費為八萬六千五百一十元,每年須處理一百五十多宗至近二百宗個案。
應耀康表示,政府釐定有關酬金時均有詳細考慮每個上訴委員會的性質和職能,有關人員所需資歷等因素,確保沒有浪費公帑。

制訂酬金太鬆手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批評,政府制訂上訴委員會的酬金肯定「太鬆手」,令人難以明白為何部分委員會工作量少,酬金卻極高,現時公務員都要減薪,這些上訴委員會的酬金必須檢討,民政事務委員會將會跟進,每個委員會逐一檢討,部分委員會改為按每次聆訊計算酬金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