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費貴四成不轉營辦商<br>政府明益電盈半年七千萬

電話費貴四成不轉營辦商
政府明益電盈半年七千萬

【本報訊】審計署的調查發現,港府雖然開放電訊市場引入競爭,但大部分政府部門並無響應,繼續使用收費貴兩成至四成多的電訊盈科服務,政府的電話費開支中佔七至九成是付予電盈(見表),兩季的電話費已需七千六百九十五萬元。
審計署長報告指出,本地固網電話方面,政府去年四至九月共支付了八千二百萬元電話費,其中九成三是付予電訊盈科,二十九幢政府大樓中,二十七幢繼續使用電盈服務,部分曾找新的電訊營辦商報價,最低報價分別比電盈低兩成三至四成半,但卻未有改用新服務。

收費相差一倍半
在國際直撥電話方面,長途電話減價戰雖令電話收費下調了四成多,但政府去年四至九月共支付了一百萬元長途電話費,當中百分之六十九付予收費高於其他營辦商的電盈。
審計署又發現,各部門使用的流動電話服務計劃中,佔百分之八十一,並沒有選用最低服務費的營辦商,最高與最低月費相差達一倍半。
審計署建議庫務局、物料供應處等部門應評估電話服務的成本效益,以及定期比較電話服務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