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當紅藝人謝霆鋒撞車頂包疑案昨有突破性進展,廉政公署正式起訴頂包司機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司機昨日首次提堂時便認罪,並透過當值律師表示願意協助廉署調查,繼續由廉署看管。據了解,被告有意出任污點證人,預備日後頂證其他涉案人士。 記者:黃美莉
另一方面,廉署於本周二落案起訴被告當天,將一名在涉案現場進行調查的二十八歲警員拘捕,同日晚上准予保釋候查,廉署正密切調查事件是否牽涉其他被捕人士。到目前為止,涉案被捕共四人,包括謝霆鋒、兩名警員及昨日認罪的司機。
謝霆鋒昨日被記者問及替他頂包的司機已認罪一事時,拒發一言。
頂包疑案昨於西區裁判法院提堂,三十五歲被告成國定,報稱英皇娛樂集團有限公司前任司機。被告庭上一直表現從容,他承認於今年三月二十三日,串謀警員劉志偉在調查紅棉道一宗交通意外時,容許成國定偽稱是該私家車的司機,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的串謀罪,最重刑罰可判監十四年,但若案件在裁判法院審訊,最高刑期為三年。
涉案警員劉志偉現時隸屬港島交通部意外調查第七隊,現仍繼續上班。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成國定於案發期間受聘為公司司機,負責接載英皇娛樂集團旗下藝人、包括謝霆鋒等,往返工作地點和住所。被告於事發當日清晨五時五十五分,在深水埗寓所收到謝霆鋒的來電,對方表示名下黑色法拉利跑車於中環紅棉道撞車,被告遂建議謝霆鋒先行離去,並承諾代為處理事件。
被告隨即乘坐的士前往灣仔東方188商場的停車場,駕駛公司名下私家車駛往上址,他約於六時半抵達現場,當時已有多名警員進行調查,被告向在場警員劉志偉提問可否代替肇事車輛的司機,劉在明知偽稱情況下答應,容許被告供稱為肇事司機駕駛失控導致意外,警員將他帶署辦理手續,並發出辨認司機通知書。
廉署於四月十二日將被告拘捕,他於警誡下承認「頂包」。
裁判官唐文指本案控罪嚴重,不能排除監禁刑罰,但考慮被告坦白認罪及無刑事紀錄,決定先傳召感化官背景報告,押後五月八日宣判,代表當值律師HoeellLister表示被告願意協助廉署調查,自願由廉署押管,獲裁判官接納。
廉署前執行處處長徐家傑接受記者訪問時分析,廉署將已認罪的被告仍然收押在廉署內,目的是以較輕罪名游說對方轉作控方證人,做「金手指」(supergrass)來指證其他被告,廉署中人形容此舉是「仙草」,對成功起訴是萬試萬靈的靈丹妙藥。
徐家傑認為廉署繼續扣留已認罪被告顯然志在必得,是部署後着,下一步是控告第二人甚至第三人。徐家傑解釋,一般情況,廉署要得到認罪被告同意才能將他繼續扣查在廉署,因為廉署環境較懲教署羈留所為佳,又可保障被告,被告自然願與廉署合作。
案件編號:WSCC7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