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維多利亞省一名男童為賺錢買一塊心愛的滑板,於是在屋門外擺攤子賣花,卻被指沒有購買二千一百萬港元的公眾責任保險,違反法例,遭勒令停業。
十二歲的德勞利在復活節假期,於屋外擺買自家和鄰居所種的菊花,每束售價約兩港元,但賣了不久就被旺薩吉鎮官員阻止,理由是他沒有申請許可。
德勞利申請許可證時,卻發現申請條件是要購買一份二千一百萬港元的公眾責任保險,保費約二千一百港元。德勞利的媽媽投訴說:「要一個可能一年只賺得八百多港元的人,去花二千一百元,理由何在?」
但官員指德勞利擺檔的「道路相當多車」,買公眾責任保險可保障德勞利和駕駛人士。
雖然德勞利的小生意暫時失敗,但墨爾本有廣告公司很欣賞他的努力,表示會送他一塊滑板以圓心願;有保險公司亦捐了一份公眾責任保險給他繼續創業。
澳洲《先驅太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