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制須建基全民直選

問責制須建基全民直選

毫無疑問,在董建華首屆任期內,政府管治系統陷於崩潰。特首先後將問題歸咎於經濟、民主派、日本銀行、傳媒、經濟、爭取居港權人士、終審庭、陳方安生、經濟、法輪功、外國滋事分子、經濟、立法會、聯繫滙率、民調負責人、「九一一」襲擊,以及經濟(總之老是經濟出問題!)。去年十二月,董先生似乎終於察覺問題的根源所在──他自己。浸會大學香港過渡期研究計劃主任  戴高禮(MichaelE.DeGolyer)

他在爭取連任演詞中,承認未細致掌握民意,過急推動多方面改革,與立法會關係亦有待改善。讓我連任吧!我會改正這個錯誤。董先生如是說。董太也哭了,有甚麼比一個人承認過錯更加扣人心弦?不過,董先生並不像真誠謝罪。
於是,我們又要被董先生管治多五年。但他當選後第一件事,便是在沒有公開諮詢下,要立法會匆匆通過關係重大的高官問責制,令議員極感憤慨。
假如董建華第一任的麻煩正源於這類舉動,那麼,他第二屆任期也並未暢順展開。
特首雖曾找過無數藉口,但最終也不得不承認,問題根源在於管治系統。問責制原意正在於補過往之不足,制度出現紕漏,加上董先生的過失,正如火上加油。大家都知道,董先生並沒有改過。故此,目前問題只在於,問責制能否有效改善管治。
究竟甚麼地方出錯?新制度又能否對症下藥?
由同一批官員制訂和執行政策,是目前政府架構的關鍵問題。殖民地時代除最後幾年之外,實行政策制訂與執行分家。政策制訂者絕大部分是英國派駐殖民地的官員,以港督為首,執行人員則多是本地華人。

外籍官員極敏感
身居高位的外籍官員,深明其政治前途繫於局面穩定。他們對民間的不滿情緒極度敏感,因為若有閃失甚至引發暴亂的話,不但失去優差,更可能性命不保。
與此同時,本地公務員工作穩定,收入富足,但他們既協助外人管治,一旦社會不穩以致中國政府介入,可能遭指摘助紂為虐。故此,外籍官員和華人公僕利益一致,確保雙方溝通良好,全力延續管治。
一項表面不錯的政策,假如執行時出現難以預見的問題,本地公僕會向英籍上司滙報。即使需要另一政策補救,也不會羞於啟齒。若是執行不善,高級官員一定接受公眾申訴,迅速改善政策或程序,因為他們不想賠上工作或生命。施政效率從而得到保證。

不敢對特首說不
英國人走後,形勢大變。現在不再由心懷戒懼的外國人擔任高官,因而若政策制訂或執行失誤,有關官員或堅拒認錯;更壞的是,若是特首出的主意(例如「八萬五」政策),執行官員都不敢反對,以致亂子愈鬧愈大。官員不願挺身為政策失誤負責,或恐怕被指辦事不力,以致未有進言,把問題留待公眾和立法會揭發。
特首不願或不能緊貼民意,往往極多市民表達不滿後,他才恍然認錯。這程序既缺乏效率,亦易觸怒公眾,令政府民望江河日下。
問責制將執行政策的專業公務員與政治任命的局長分家,局長既享有更大權力,亦須為其政策的成敗負責,似乎可補救上述問題。
不過,新制度要成功運作,須滿足兩項條件。首先,局長需要有政治才能和公關手腕;其次,特首必須願意辭退失職局長。但按現行建議,架構上並無這種保證。
我們不想恢復英國殖民統治,也不希望再見內地出手干預的威脅。重建過往危機感的最佳辦法是建立民主政治,讓得不到民意支持的領袖感受到下台的威脅。基本法本來容許我們這樣做,只不過特首的詮釋,將這種令制度有效運作的壓力降至最低。

問責制不夠問責
政府建議的問責制不夠問責。特首應該由全民直選(或至少大幅增加其選民基礎),立法會也應由全民直選產生,這樣問責制才能有效運作。
董建華邁出了第一步,但若不多走幾步,問責制將不能恢復港英時代的效率與民意支持。當然,若新制失敗,特首仍可歸咎於經濟,但根本問題仍未解決,問題是缺乏民主的問責制。
他一日抗拒轉變,就愈顯得他的判斷正確無比──問題根源在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