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年前沙田圍路專線小巴與私家車在黑夜相撞,導致一死十三傷慘劇,衝紅燈私家車司機在意外中成為植物人,由父親代表向「衝黃燈」的小巴司機索償三千萬至五千萬元,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有小巴乘客作供時,指小巴當日車速很高,「成架起飛咁滯」。 記者:梁偉強
本案原告是由父親黃林勤(譯音)代表的黃威廉(二十八歲),被告是小巴司機譚儉勤,代表原告的資深大律師歐文豪不否認黃威廉衝紅燈,而且要就意外負上大部分責任,但他認為被告亦應留意路面情況,不能忽視可能有人衝紅燈。
案發於二○○○年三月十日凌晨,被告在旺角西洋菜南街接載了十六名乘客,前往沙田禾輋,駛到沙田圍路與大涌橋路交界時,車上乘客僅剩一半,被告看見交通燈由綠轉黃,但他決定「衝黃燈」。
當時黃威廉駕駛私家車,載着四名友人,由大涌橋路轉入沙田圍路,但他衝紅燈,結果猛撼小巴右邊車頭,小巴被撞至翻側,私家車則撼向路邊欄杆才停下,車禍造成一死十三傷,傷者包括某報三名職員。
被告在裁判法院因鹵莽駕駛罪受審時,小巴部分乘客出庭作供,指被告當晚車速極快,因恐怕撞車,都緊握扶手,有乘客形容小巴行駛時很「飄」,車速達一百公里,即使「衝黃燈」時車速減慢,估計也有七十公里。
該名姓何的乘客昨在庭上作供時,亦強調:「直情去到飄,成架起飛咁滯!」
被告在審訊後,僅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立。
另外,車禍中其中三名傷者的代表大律師梅國強,昨亦專程到庭聽審,他表示該三名傷者均是黃威廉私家車上的友人,其中一人失去嗅覺及部分頭蓋骨,視網膜受損,心理受創,另一人右腳折斷,現時行動一跛一瘸,最後一人面部毀容,頸項受創,頸部活動能力大減。
大律師指本案影響重大,因為三名傷者及小巴傷者,均會按判決考慮如何索償。
現時本案只會研究疏忽責任問題,賠償問題日後才處理,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PI1014/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