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研究近年燒炭自殺趨勢的中文大學精神科學系副教授李德誠表示,燒炭自殺個案自九八年後期迅速「蔓延」,並成為本港最常見的自殺方法,個案數目與上吊事件差不多,緊貼跳樓事件,他提醒市民燒炭自殺過程相當痛苦,不要誤解為「死得好舒服」。
李德誠表示,本港首宗燒炭自殺個案在九八年十一月發生,半年內即相當流行,現時估計每年約有二百宗燒炭自殺個案,佔整體自殺人數四分一左右,而這種興起自香港的自殺風氣已傳至澳門及台灣。
這種方法在短時間內流行,他相信主要與一些人誤以為這種方法會較舒服及死狀沒有跳樓般恐怖有關,但事實絕非如此。他解釋,燒炭其實是一氧化碳中毒致死,但過程中自殺者會吸入大量濃煙導致窒息,在死亡過程中會失去知覺,身體會被高溫導致皮開肉爛;自殺不遂者更有機會出現終生的後遺症,包括昏迷、或出現柏金遜症的症狀,包括毫無表情、動作緩慢及說話不清等。
他與港大自殺研究及預防中心研究分析發現燒炭自殺人士有五種特徵,包括死者主要為中年人士、大多數都有工作、很少有精神病、有計劃地自殺,及部分會與其他人一起集體自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