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改名或立碑 - 李碧華

過期改名或立碑 - 李碧華

某新任爸爸,曾多番要求我幫BB改名,我又多番婉拒──BB的名字,還是與他有血緣關係的父母心水,最親切。
我第一個名字是高人改的,也許有玄機或他的道理。第二個名字是父母改的,普通,但「藏」,這才是命格吧。不管怎麼樣,接受得理所當然。
寫小說的人改名相當刻意,那是為了「故事」──名妓不喚如花對不起她的身世。誰知良家婦女和醜男也喚「如花」?後來知道共三位。告訴他:「你喜歡就捎去。」
他催:「拜託再想想。不要再拖延了。如果超過期限不同BB改名會罰款的!」──有這樣的事?好奇追查下去。生死登記總處有出生、死亡、婚姻等分組註冊。BB四十二日內改好名領出世紙不收費。過期需繳$140。一年未改名登記罰四百多元的,還要開file,好煩。至於改了一個名字後變卦,另買出世紙則另繳費,舊名紀錄終生在案。
過期改名要罰款,過期不立墓碑呢?──舉個例,每年清明、狗仔隊都「巡視」祥哥、家駒、百強等等的墳墓和祭品。白頭陳的妻子Susanna已病逝入土三年多了,他仍未為她豎立墓碑?奇怪!不過,這是「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