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消費者權益保障課在接到市民投訴「呃秤」的個案後,為方便舉證,會派人喬裝顧客光顧被投訴的店舖或食肆,雖然他們的工作看似「奉旨」吃喝購物,但消費者權益保障課高級貿易管制主任張民發解釋,他們「放蛇」有時要自掏腰包,時間也要拿揑得當。
他指出,通常他們會到被投訴的食肆吃一頓,了解其運作,例如選購海鮮的程序,但需自掏腰包,因他們反正也要吃飯,而且也絕非大魚大肉。若發現有可疑,便會向法庭申請搜查令,正式「放蛇」派人到食肆,點菜選購海鮮,當食肆拿出未煮的海鮮給他們過目時,他們即表露身分,即場以自攜的量重器量度海鮮的重量,然後封存送交化驗所核證。
他形容,執行放蛇行動時「時間要掌握得好好」,因若食肆已將海鮮煮熟,重量已不同,不能作準。由於要親自「放蛇」,張民發拒絕讓記者拍照,以免商戶認得他。他稱,這份工作未有使他成為購物或飲食專家,但消費時警覺性也提高。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