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知名影視製作人徐小明(又名徐耀明)八年前與舊日圈中友好導演朱牧夫婦等人合作,在上海投資房地產生意,但投資失敗,雙方反目,對簿公堂。朱牧夫婦及另外四名生意拍檔昨日入稟高等法院,向徐小明夫婦索償一千三百零五萬元。 記者:歐陽國華
六名原訴人包括朱牧及朱妻韓培珠、林美年、禤玉珍、林祥友及徐家添(譯音)。答辯人徐小明現任有線電視營運總裁,負責開拓內地電視市場,另一答辯人為徐妻李鳳明。徐小明昨晚回應指出,當年對方投資房地產,曾向他購入內地一個單位,事件已交律師處理。
在影視圈資歷深厚的徐小明,早於五八年已是粵語片童星,七十年代加入麗的電視,由幕前演出、唱歌到幕後製作均有成績,又先後在亞洲電視、陽光衞視及有線電視擔任高層管理工作。
傳訊令指出,朱牧夫婦等原訴人與徐小明夫婦及息影女星李賽鳳等友人,過去常合作經營私人生意,包括銅鑼灣明星食府「友和日本料理」。
原訴指徐小明於九四年間,向朱牧夫婦等生意拍檔聲稱,已憑人脈關係,成功爭取在上海投資房地產,游說他們通過公司參與投資,徐小明夫婦曾揚言投資計劃不會失敗,並保證如有任何虧損或導致原訴人損失,兩夫婦全數賠償。
朱牧夫婦等人稱當時有意在上海經營「友和日本料理」分店,又基於徐小明夫婦保證而參與投資三千萬元的計劃。
不過,他們於九七年發現計劃可能失敗收場,與徐小明夫婦多次商討不果,又指對方拒絕賠償,其中一家合作投資公司更宣告清盤,六名原訴人損失達一千三百零五萬元,故興訟追討。
案件編號:HCA147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