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達主任接獲申請人執行令狀,會代為安排護衞員陪同執行。若屋內物品和實產的價值足以支付令狀所載的金額及執行令狀所需費用,執達主任便會將適量的物品扣押。執達主任只會扣押屬欠債人的物品,其他物品例如寄賣物品等不會被扣押。扣押行動成功後,執達主任會列出一份被扣押物品的清單,由護衞員負責看守物品。 資料來源:司法機構 本欄隨《法庭》版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