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身室 慌失失 - 林振強

試身室 慌失失 - 林振強

成功,靠不斷嘗試。我喜歡嘗試,但很不喜歡試褲子。
買褲,煩就煩在定要試穿過,才知道尺碼適合不適合。不同買醉,未試也可以買(真痛快!),直至嘔到七彩,或遭迷姦之後,才發覺不大適合自己。
試身室狹窄,不是我討厭試褲的原因。當然,我不會介意寬敞一點的試身室,脫起褲來,膝蓋不致碰着四壁,轉起身來,下體也不會碰到全身鏡(下體熱鏡子冷,不好發生接觸)。不過,我明白,試身室,像棺材,是應該狹窄的,反正沒有人會打算在試身室?棺材內擺酒。
討厭試褲,卻不得不試,就是因為無論褲子標籤着甚麼尺碼,你也不可以信到十足十。同是三十四吋腰圍的褲子,有些穿上身可以緊窄到令到你胃出血,有些卻寬鬆到讓你看起來像個露體狂。
而,每試一條褲的步驟,實在繁複得很,你須要:一、脫鞋。二、脫掉自己的褲子。三、照鏡,好驚。四、掛起自己的褲子。五、用口咬着銀包和其他貴重物件,免遺失。六、試穿新褲子。七、試後,脫掉新褲子。八、穿回自己的褲子。九、穿回鞋子。十、把銀包和其他貴重物件從口中吐出來放好。十一、摺好新褲子,離開試身室。十二、褲子要是不合穿,重新揀一條,然後重複步驟一至十一。待你試得兩三條褲,你準會疲憊不堪,腳軟兼厭倦,並決定以後只穿內褲上街算了。
然而,有得試穿衣服,已經很好了。沙地阿拉伯的婦女,根本連公眾試身室也沒有。根據伊斯蘭法律,婦女在公眾場所,必須全身由天靈蓋包裹到腳板底。試褲?斬頭就有得你試!
幸虧這個問題已有所解決。沙地阿拉伯某王子,最近成立了一個「女士專用」的大型商場,完全沒有男人的,試衫試褲試bra乜都得!
噢,原來試褲不是與生俱來的權利,我以後也會珍惜試身室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