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市場變化不定,一隻基金終止、收購或合併的消息時有傳出,投資者需要因應不同市況,作出相關反應,選擇贖回、繼續持有,或是轉換其他基金等。特別是透過第三者買入基金的投資者,一旦持有的基金出現終止、合併或收購等事宜,亦須經由第三者通知,若時間稍有延誤,有可能直接影響到投資者的利益。
一隻基金的運作,如同一間公司的營運,資金充足兼且業績好,可能會吸引外來者收購或合併;表現差,說不定要面對終止清盤的下場。事實上,任何基金都有可能出現以上情況,但一些短期的基金,有關風險會相對較低。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執行董事黃王慈明指出:「證監會條文規定,基金公司對旗下基金產品作出任何變動,都須要以投資者利益為大前提,只要投資者留心投資報告及通知書信,便毋須過分擔心。」
每隻被證監會認可的基金產品,都會在主要文件之內,列明可導致基金終止的情況(如跌穿限定價格),一旦事情發生,基金公司只須於不少於三個月時間,通知投資者便可。黃王慈明不諱言:「若然是合乎條文而終止的基金,投資者只有接受安排,難有反對權。」
然而,若果純粹是基金公司的商業決定,或是不在條文之內的特殊情況,基金公司便需要召開特別會議(EGM),投資者可於指定日期,親身或是委託代表到場,贊成或反對新議案。
基本上,遇到基金有變,投資者有三個選擇:隨時贖回手上的基金單位、待清盤後才結算,或是轉移至其他基金之中(轉至同公司其他基金,一般可免收轉換費)。「要留意新舊基金的條文會有甚麼不同;至於選擇贖回或是清盤後結算,主要視乎市況走勢,很難說哪個做法較着數。」
但黃王慈明提醒投資者,由於購買基金的渠道日漸增加,當中以銀行最受歡迎,比率近七成。然而,透過銀行代買基金,銀行會以「代名人」的身分持有戶口,所有與基金公司的通訊,都由銀行作為中間人。
其實不單是銀行,凡透過第三者(銀行、部分投資顧問或託管人)購買基金,投資者戶口,多以代名人的名義登記持有。一旦基金終止或合併,基金公司只能通知第三者,再由她們轉告個別投資者。
「由於涉及多重傳遞,所以一旦出現時間延誤,可能有損投資者的利益。」投資者最好本身多留意所投資基金公司的消息,不要完全依靠中間人。
基金收購合併的事情其實常有發生,如去年巴克萊基金撤出亞洲,就把旗下管理的14隻亞洲基金,悉數轉讓予首域投資(前稱CMG首源);而矚目全球的,就有JPMorgan與大通的合併。而較為香港人熟悉的怡富基金,去年便與富林明合併。
一般來說,由於商業決定而衍生的收購合併,一般對投資者的影響並不大,投資者需要考慮的,是本身是否認同,基金轉變後,資金投放於各類股份的種類及比重。
此外,有關買賣的規則及收費亦要留意,一般來說,轉變後的新基金,各項細則會以新公司的條文為依歸,但為了安撫客戶,部分公司亦會容許客戶沿用舊制度。
至於涉及全港打工仔的強積金,又曾否有基金出現終止或合併?黃王慈明表示:「現階段強積金內的基金數目不多,代理公司為了爭取客戶,在可見的將來,產品選擇只會愈加愈多,暫時亦未有任何合併收購或終止的例子出現。」
但她指出,有別於普通的基金產品,強積金最大的關鍵,是投資者不可取回戶口內的資金;除此以外,其他的手續及程序,理應與一般的合併收購或終止相若。
除了贖回及清盤結算以外,投資者還可以選擇將資金轉至其他基金之內。萬利理財顧問總裁張佩儀表示:「如果在同一公司旗下基金,一般可獲免收轉換費;但若要轉至其他公司的基金,一般需要先贖回基金單位,再認購新基金。」
記者:丹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