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10子女爭四千萬

富商10子女爭四千萬

【本報訊】富商黃以文享齊人之福兩度娶妻,誕下十名子女,兩名妻子偕子女在富商去世後,申請委任遺產管理人,管理旺角價值四千萬元大廈等遺產時,引起爭產官司,高等法院法官昨日裁定富商子女均有權承繼遺產,但他在世的八十二歲妻子鍾蘭香,並非合法妻室或妾侍,無權擔任遺產管理人,已故妻子譚瑞心才是富商合法妻室。
案件編號:HCAP9000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