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一名劫富濟貧的「現代羅賓漢」,五年內虧空三百多萬美元公款,幫助寂寂無聞的音樂人、捐助慈善團體和幫助朋友。由於他坦白認罪,獲輕判入獄三年。
四十一歲的洛恩,九年來為聯盟資金管理公司辦宴會,五年前開始騙取該公司三百五十九萬美元(約二千八百萬港元)。他用了約七百八十萬港元成立一家唱片公司,讓貧窮卻有天分的夜總會歌手免費使用錄音室;另外一百五十多萬港元捐給慈善機構,大部分是關懷愛滋病人團體;其餘則用來幫助朋友。
他的辯護律師稱:「他請人旅遊、送人上大學,替病人付手術費。他過於慷慨、好心,只是犯了個大錯。」答辯時誤稱法官為「陛下」的洛恩,假如不認罪而受審,一旦罪成將被囚八年半至二十五年。但由於他坦白招供,現獲輕判監禁三年。
美國《紐約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