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屋居民投訴,於財政司宣布調高今年差餉寬減至上限五千元,及全港應課差餉平均租值下跌的同時,公屋居民所繳租金反而增加。房署解釋,由於公屋租金與差餉部分一併計算,每月租金總額不會改變,所以雖然差餉下調,在此消彼長之下,租金相對增加。
袁先生租住橫頭磡邨一公屋單位,租金原為一千五百七十八元。
去年十月,特首宣布今年寬減差餉,上限為二千元,故今年首三個月,袁先生所住的公屋租金減收差餉部分後,只需繳付一千三百八十八元。
至三月中,財政司再宣布將差餉寬減上限增至五千元,故他以為四月後,所繳租金仍與三月相同,可是他四月初到屋邨辦事處繳租時,竟被收取一千四百零七元,較上月多十九元。
袁先生不明何以減差餉,公屋戶租金反而增加,遂向職員查詢,但始終未能給予他合理解釋。
房屋署新聞組解釋,所有公屋住戶均可獲得政府給予差餉寬減。
由於住戶租金包括差餉在內,而政府早前重估本年度差餉租值,而袁先生的單位在是次重估差餉下調,故四月份獲得的差餉寬減較三月分少,又因為公屋租金和差餉是以一個總額收取,當差餉下調時,總租金額不變情況下,租金部分便會增加,所以四月份居民繳交的租金相對三月份為高。
根據資料顯示,政府今年度租值重估,應課差餉的平均租值下跌百分之六,九成住宅物業的租值均下調。而因應財政司公布將今年度寬減差餉上調至五千元,即物業每月租值八千三百元以下的住戶,今年毋須繳納差餉。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指出,歷來公屋的差餉及租金是以一個總數收取,房委會的一貫政策,即使政府評估差餉租值時,有增加或減少,均不會即時於租戶租金中反映,而是於每兩年一次的檢討租金時才調高或減少差餉部分,過去經濟環境暢旺時,租戶確有「着數」,但近年經濟不景,公屋凍租多年,而差餉估值則逐年下調,故租戶繳付的公屋租金部分,其實相應增加。
他認為,當差餉下調時,房委會應跟進同步減少,而該會一直不更改此政策乃有「動機」,想讓住戶認為租金與差餉分開計算較為「着數」,以實現其一直想推行的公屋租金不劃一的政策。
(○四○八四五)
房屋署租金計算是租金加差餉一併收取,以袁先生的單位為例,原本租金是一千五百七十八元,其中差餉為一百九十元,因今年寬減差餉,故首三個月只需支付一千三百八十八元。今年四月,全港應課差餉租值下調,其單位差餉下調十九元至一百七十一元,因房署不會更改租戶繳租金額,故在差餉下調之時,房署將調減的差餉加入租金,因此袁先生四月份起所繳租金部分較三月份高十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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