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時暴烈充電 - 李碧華

一小時暴烈充電 - 李碧華

市面上多款型號的充電器,有些需二十四小時,也有十小時、八小時,最快是一小時。
充電器大大減少廢棄電池數量,亦間接減少它們釋出污染負因子的機會。所以好環保。每粒鎳氫充電池可充電1000次。一套四粒,便省下4000粒了。如果常用高耗電量的產品,像數碼相機、四驅車、MD機、CD機、手提電視等,當然慳好多。但有些人一生也用不上這個數目的電池,充電器反而是奢侈品。
問店員,一小時和二十四小時充電的耗電量分別大嗎?是否長時間會多些?他說每回大概一百多火,分別在「速度」,cheir到行,所以快速那款較貴。──可見一切科技新發明,其實是換時間。時間無價。人也應該快速充電。
既然肯花本錢了,當然選最快那種。一天一夜才竟全功?有甚麼意義?毫無動感和力量。
文字上我們稱「充電」,其實好斯文,在爭分奪秒的年代,大家叫「叉電」、「勁扯」,都是暴烈的發音。
電池滿充,有時會過份,不知如何自控。那時它的體溫上升,有蓄勢待發的熱情和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