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解釋:真實世界沒有完善市場 - 張五常

經濟解釋:真實世界沒有完善市場 - 張五常

  傳統看法與新制度經濟學的看法忽略了的,是對外人有大影響的行為,可以完全沒有市場,沒有任何指導,而又完全沒有社會成本問題的——私人與社會成本不分離。
  琴手在家中自奏自娛,不顧鄰居,他的均衡點是私人彈奏時間的邊際成本與私人自娛的邊際收益相等。鄰居免費欣賞,大享其樂,但到了享受最高的四個小時的最後一分鐘,鄰居的邊際享受收益是零……只要琴手彈四個小時就自動停下來,他的私人邊際成本會與社會的總邊際收益相等。

卷三制度的選擇
第二章產權結構與合約結構
第三節:市場與非市場處理社會成本問題
上文提到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沒有分離的情況,最簡單的看法是私人的邊際成本等於社會的總邊際收益。社會的總邊際收益當然包括私人的邊際收益,而私人之外的影響,在邊際上有利的要加,有害的要減。
問題是,私人成本是指私人生產或做事不可不支付的成本,但有些對外人的影響,有害的可以不支付,有利的卻收不到錢。是因為這些不需要付費或收不到錢的影響而導致私人與社會成本有分離的。如果所有交易費用是零,一個免費的明智獨裁者可以準確無誤地指導所有的資源使用分派,社會的每個成員唯命是從,且言而有信,而收入的分配恰當無瑕。只要交易費用不存在,一個社會可以完全沒有市場而解決了任何與社會成本有關的問題。
困難是真實的世界不是這樣的。真實的世界有交易費用:獨裁者不可能那樣明智,社會成員不會言而有信,而收入的分配可能大打出手。產權的界定與市場的形成是為了減低交易費用而起,而市場運作的一個主要功能,是縮小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差距。但因為有交易費用,完善的市場在真實世界中是不存在的。
從傳統看市場與社會成本問題,最完善的情況是每個社會成員無論做什麼,凡對外人有影響的都有價,每項影響都在市場成交,有利的收價,有害的付價。我開工廠生產,產品對你有利,你要就給我錢。我的工廠污染你的家,若不受污染的權利在你手,我就要給你一個價而使你受之。你到我的工廠工作,因為工廠在鄰近能使你節省交通費用,工廠位置的話事權在我手,我給你的交通方便你要給我錢,或減少我給你的薪酬。

是的,要是每項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影響都有價,以價成交,而每項價格的釐定皆與邊際成本看齊,社會成本的問題不會存在。這個傳統看法沒有錯。新制度經濟學的看法,是交易費用存在,所以不一定每項影響都有價,不是每項都以價成交,而價格的釐定也不一定與邊際成本看齊。然而,如果有產權的界定與市場的運作,社會成本的問題會因為有市場的存在而減少了。這看法也沒有錯。
沒有錯的看法,可以有重要的忽略。上述兩個看法忽略了的,是對外人有大影響的行為,可以完全沒有市場,沒有任何指導,而又完全沒有社會成本問題的——私人與社會成本不分離。
讓我舉彈鋼琴的例子。一個鋼琴好手整天在家中彈奏,自得其樂。鄰家住着一個音樂迷,對琴手的彈奏聽得清楚,既欣賞而又享受。沒有市場交易,這知音人不需要付費給鄰居的琴手。問題是,這琴手往往彈個不停,雖然聽來悅耳,但可能彈得太多太久而使鄰居的知音人在邊際上的享受變成負值。那是說,彈奏開始後,鄰居知音人的邊際享受價值雖然下降,卻是正數(總享受價值上升)。這知音人達到最高的享受價值時,其邊際享受價值是零。琴手若再彈下去,鄰居知音人的總享受就開始下降了——邊際享受是負值。
讓我假設琴手每天彈奏四個小時,鄰居知音人的享受價值是最高的。那是說,彈奏四個小時的最後一分鐘,鄰居的邊際享受價值是零。重點來了:如果琴手剛好彈奏四個小時就自動停止,那麼完全不用市場交易,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是完全沒有分離的。

要明白這重點,我們回到上一節的第三個衡量社會成本問題的角度去。那是私人的邊際成本若等於社會的總邊際收益的話,私人與社會成本沒有分離——沒有社會成本的問題。琴手在家中自奏自娛,不顧鄰居,他的均衡點是私人彈奏時間的邊際成本與私人自娛的邊際收益相等。鄰居免費欣賞,大享其樂,但到了享受最高的四個小時的最後一分鐘,鄰居的邊際享受收益是零。把這零的鄰居邊際收益加到琴手自娛的邊際收益上,得到的社會總邊際收益與琴手的私人邊際收益相同。這是說,只要琴手彈四個小時就自動停下來,他的私人邊際成本會與社會的總邊際收益相等。沒有市場,毫無引導,對鄰居的有利影響甚大,但在邊際上私人與社會成本相等。這也是說社會成本問題不存在。
結論是明顯的。我們不能單看社會人與人之間的互相影響的或大或小,或有沒有市場的交易處理,而知道資源的使用是否脫離了社會的整體的最高利益。我們往往更無從肯定,沒有市場處理的社會影響或效應,是需要政府干預或修改的。
試看另一個例子吧。曾經作戴卓爾夫人經濟顧問的華達斯(A.Walters),研究飛機場的噪音對鄰居的不良影響有一段日子。一九七二年他告訴我,無論飛機升降的噪音多大,新機場的建造一定使鄰近的物業價值上升。後者顯然是因為機場的存在使鄰近物業的商業價值上升。噪音為害,是負值;商業增加有利,是正數。後者高於前者,物業的市價就上升了。從上文提出的角度看,物業價格越上升,機場對社會的貢獻越大。那是說,只要物業價值上升,噪音是以多為上的。

有趣的是,凡有新機場的建造,鄰近的業主必定聯群反對。那是為什麼?答案當然是為私利。他們要機場,也要政府給他們一點補償。政府的困難,是不可以聲東擊西:說要在甲地建機場,然後突然轉到乙地去。
也是一九七二年,是暑期吧,華達斯和我在西雅圖的華盛頓大學進午餐。一位不速之客,是一位年青的造訪經濟學教授,要求共膳,我們當然同意。這年青教授可能聽到我是高斯學說的「御用闡師」,一坐下來就破口大罵高斯定律。他說歷史上從來沒有聽過狗吠的有害之聲在市場成交,所以高斯定律不可能對。我心中有氣,立刻回應:「胡說八道!狗吠之聲天天大量地在市場成交,作為經濟學教授你怎會不知道?你去買或租用公寓,較好的一致說不准養狗。你要養狗,就要找獨立的房子居住。獨立房子之價或租金是包括了狗吠之價的!」華達斯在旁聽着,大聲叫好,使那位年青教授面紅耳熱。我打圓場,笑着對華達斯說:「你也不知道嗎?」
社會成本的分析起於為政府政策作建議,要改進社會。這是庇古的傳統,與解釋行為或現象扯不上關係。自高斯之後,因為引進了產權及交易費用這兩項重要的局限條件,社會成本的分析才開始有解釋行為的意圖。

這一節我示範了如果採用一個簡單的角度看社會成本,要真的改進社會談何容易!沒有市場,不用政府指導,社會不一定有傳統所說的浪費。另一方面,市場的存在與運作,不一定以明確而直接的價格成交。如此類推,我們知道高級住宅與低級住宅的建造通常以區為別,不是為了歧視,而是為了減低私人與社會成本的分離。城市人口集中,互相污染,不是因為我們不喜歡陶淵明的生活,而是人口集中所帶來的互利,高於人口集中的互損。這也是減低私人與社會成本分離的現象了。
由個人自由選擇來解決社會成本問題,不一定要有直接的市價成交,但要有私有產權。這後者是社會可以容許的、個人負責最高的局限條件了。究竟私有產權是什麼呢?
(《經濟解釋》之七十四)
每逢周三刊出.作者保留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