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加快整個市區重建步伐,並阻止投資者收購舊樓「打釘」以牟取暴利,99年6月正式全面實施「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
根據該例,當某地段業權被收購達九成,收購者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指令,要求透過拍賣或其他方式出售整個地段。
太古地產位於灣仔星街的項目(現稱太古匯),在條例生效後,即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引用此例,強制收回太古匯餘下的5個業權,但最終雙方庭外和解,太古毋須引例,成功統一業權。
當年法例規定業主,一定要收到100%權益才能重建,所以不少舊樓都出現投資者購入單位開天殺價,所謂「打釘」。而以「打釘」出名的投資者有桂洪地產已故前主席陳桂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