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死於婚姻制度的人,不可勝計。
丈夫,一般施行的,是「憤怒殺人」;妻子,是「恨怨殺人」。婚後,男人開始憤怒,憤怒的炸藥一天天增加,變成一個超級無敵大炸彈,天天都有可能爆炸;突然,有人點了藥引,或者炸彈受到震盪,轟!炸死了最親近的人。炸死人,炸彈一般都後悔;他只是一個炸彈,在婚姻的戰場上,他同樣受到摧殘。
男人多暴躁,講打講殺,認為自己很殘忍,幻想自己很殘忍,他習武,撞牆,劈磚,確信自己殺人不眨眼;但城巿男人,除非是屠夫和醫生,絕少手刃人畜;下廚,也不會操刀殺雞宰魚。砧板上,活蹦亂跳的一尾魚,這麼一刀砍下去,頭身分離,多恐怖!抽着一隻雞,割喉放血,雞在手上掙扎,更加嚇死男人。「老婆,還是你來幹吧。」做丈夫的,就這樣,把練習「殘忍」的大好機會,拱手讓給妻子。
我練擒拿手,總覺得不消零點五秒,「卡拆」一聲,就扭斷人手;然而,萬一真要對敵,萬一真要扭斷伸過來的一隻手,萬一這隻手真會發出骨肉分離的「卡拆」一聲,怎麼辦?仍舊扭空氣。男人的殘忍,都缺乏實戰經驗。我們愛看戰爭片,因為在戰爭片裏,我們可以跟着主角去殺人,殺的,大多數是外國人;可惜,在婚姻的戰場,卻要殺枕邊人。
男人離開幻想,在現實世界殺老婆,多少有點狂,有點亂,怒火遮眼,電油蒙心,按捺了無數小衝動,卻控制不了突而其來的一個大衝動,殺,速戰速決;殺完,不知所措,還怨流了一地血的老婆:「平時你不讓我斬雞,一斬就斬你,你看,多生硬!」
《婚姻屠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