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情況好轉,成為第一季美股炒上的借口,不過現在似乎已後勁不繼。美國3月份失業率升到5.7%,裁員之風也吹遍華爾街,2月份各大證券行共裁掉43,300多人,是25年來的紀錄,裁員情況在3、4月份仍會繼續,並且會蔓延到高薪厚祿的投資銀行家。
在生存受到威脅之下,證券行的員工難免罔顧客戶利益,拚命推介高風險的產品,不惜損人利己。最近美林證券就被紐約州檢察當局發現其股票推介誤導公眾,引致客戶數以百萬美元損失。美林的分析員在內部電郵中稱Infospace和AetherSystems等公司是垃圾,但在公開場合卻對這些公司客戶給予很高的投資評級,並建議客戶吸納。美林解釋謂是私下交談的字眼不嚴謹引起誤會,因此當局的指控不能成立。
其實證券行和客戶的利益衝突哪裏都有,近日本港英皇證券職員,被一位身為區議會副主席的客戶指摘誤導,向其索償100萬元的損失的事例。平心而論,證券行應該不會作出利潤保證,但當中可能涉及個別經紀的措詞和操守問題。
長久以來,監管和市場行為的矛盾一直存在。由於尋找法例漏洞以求一己最大利益,乃普遍的人性,因此,「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法規追不上市場的發展,也是存在已久的問題。投資者留意股市上不時出現的「奇難雜症」,也是屬於終生學習的課題之一。
安然(Enron)所引爆的對上市公司帳目的信心危機已屬老生常談,那主要還是由於公司高層的操守問題。
法例一定不會容許製造虛假交易來「谷高盈利」的行為,而一些明顯的操縱股價「造市」行為也是不容許的。不過,在其他一些範圍,情況就可能不是那麼清晰了──例如被股權糾紛纏繞了兩年的太平洋興業(166),最近就有人以每股一仙提出全面收購(現市價為0.4元),這個收購計劃不可能被股東接受,卻可能另有目的。本港現有的《收購合併守則》不會阻止這類荒謬的做法,明顯損害股東的利益。
另一例子是人造聖誕樹生產商寶途(585)竟宣布出售核心業務,變相讓大股東將公司最賺錢的資產私有化。消息馬上引起網上股評家DavidWebb、惠理基金、鄧普頓基金等群起反對,認為作價低於合理水平,損害小股東利益。據現行上市條例,一家公司如要借殼上市而改變了上市公司的主要業務,是要當作新股上市重新申請的,目的當然是要保障公眾持股者的利益,但原來反其道而行的話,法例卻是中門大開的。如果寶途提出的交易成功完成,公司便由每年高達9億元營業額一跌而為零,成為一隻乾淨的殼股,小投資者又上了寶貴的一課,而市場流通量一向較低的本港工業股都敲響了警鐘。 姚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