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董建華為香港引入部長制,徹底改變香港百年以來以文官制度為基礎的行政架構,不過將董構思的港式部長制與英、美制度比較,不難發現港式部長既缺乏強大民意基礎為後盾,亦欠缺機制去協調政治系統與公務員隊伍之間的矛盾和角力。
英、美兩國部長制可以說是目前世界上兩大主流(見圖),英國制的部長來自國會下議員議員,有民意基礎,亦長時間在國會擔任相關事務;美國部長雖不是議員,但任命亦要由參議院全院表決通過,民意有足夠機會反映。
董建華的部長制近似美式部長制,特首任命支持者做部長,但立法會卻完全沒有確認任命的權力,令到日後部長權威只能仰賴董或北京的「祝福」,又或如財政司司長梁錦松般依賴個人政治魅力去面對四面八方的政治挑戰。
另外,港式部長制亦缺乏協調政治任命官員與公務員之間矛盾的機制,而兩者角力足以造成政治不穩。就以最近落台的日本前外相田中真紀子為例,她在外務省推行改革,結果與官僚發生嚴重衝突,成為下台原因之一。
張炳良指出,在英式部長制中,一樣有政治任命的部長處理公務員事務,而常務秘書長則擔任公務員之首,負責協調政務系統和公務員之間的矛盾。但特首提出的部長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由政治任命,但他不再是公務員,日後若公務員系統和政務系統發生衝突,難以擔任協調者角色,最終可能要由部長之下的各個常務秘書長出面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