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謝霆鋒出身演藝人士家庭,十六歲已投身娛樂圈,有專門處理青少年問題的社工指出,霆鋒自小家境富裕,以及過早成名,在處理問題時或會顯得不夠成熟。
挾父母謝賢及狄波拉的名氣,謝霆鋒自小便在傳媒注目下成長。六歲那年在名校喇沙小學念一年級後,翌年跟隨父母移民加拿大。九六年他回港出席張耀榮所辦的魯班師傅誕時獻唱,一鳴驚人,而他亦因此放棄學業,選擇投身娛圈發展。同年獨自到日本的東京音樂學院受訓半年。九七年霆鋒正式簽約加盟英皇,簽下四年合約。出道不久的他因我行我素行為,曾一度被外間批評,更因此跟公司意見分歧,九八年初霆鋒一怒下更出走返回加拿大數星期,未幾回港後的霆鋒便傳出他再遭英皇加多六年賣身契以示懲戒。九九年他在一次訪問中自爆欠下英皇千多萬元,為代父還債,跟英皇的賣身契由十六簽到三十歲。
專門處理青少年問題的社工總工會理事邵家臻認為,謝霆鋒仍然十分年輕,由於自小家境富裕,加上出道不久便名成利就,在處理問題時或會顯得不夠成熟。他說,一般而言,紈絝子弟與普通青少年一樣會遇到相同的問題,但兩者在解決問題的方法上很多時會不同。前者會較難接受自己犯下的錯誤,甚至誤以為金錢可以解決大部分問題,往往忽視了事情的後果。
邵家臻指出,能否改變紈絝子弟的想法,要視乎其成長過程有否遭遇到挫折,以及挫折帶來的後果的嚴重性。若當事人曾經吃過大虧,再加上體會到本身想法的不對之處,便會重新思考做人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