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人氣組合Twins的十七歲少男fans,在YesStation抽中偶像的閃卡,一名四十四歲女fans路過見狀欣喜大叫助興,少男疑不勝其擾,竟揮動電筒擊打對方頭部致受傷。該名少男昨被裁判官判予簽保一千五百元及守行為一年結案。中學生被告於庭外表示,Twins一出道便喜歡她們,每月會花約三百元來購買她們的閃卡。
現年十七歲的被告鄺彥臻,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指控,案情指今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時許,一名四十四歲婦人路經位於北角馬寶道三十三號商場二樓的YesStation外,當時被告正於門外的閃卡機抽到一張印有Twins二人組合的閃卡,婦人頓時歡喜若狂,在被告身旁大叫助興,被告疑不勝其擾,竟拿起一個黑色電筒向婦人的頭部施襲,婦人受傷後報警求助。被告其後向到場的警員表示,因婦人的舉動惹怒他才會向她動武。裁判官表示由於案件性質輕微,決定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被告案件。
被告昨於法庭外向記者表示,他正就讀中學,對於近期的人氣組合Twins非常喜歡,每月差不多花三百元來抽她們的閃卡,當日他抽中的一張閃卡實屬罕有,可炒至三十元,故感到非常開心。
被告又表示,與案中的女事主相識,她經常於該商舖出現,事發時她在旁高聲尖叫,又用手多次抓他的頭頂,使他感到非常煩惱,才按捺不住用電筒打她。至於當日為何手持電筒,他表示該電筒用來照着閃卡機內部的閃卡,幫助抽取心頭好。
案件編號:ECMP5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