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涉教唆人蛇留港

警員涉教唆人蛇留港

【本報訊】警員涉嫌安排報住同一單位的非法入境婦人在港醫院產子,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兩人否認有關控罪,案件押後至六月十三日再訊,以待有關會面紀錄譯為謄本。同案提供身分證的婦人則承認控罪,還柙至本月二十五日以待背景報告始判。
首被告吳健蓮(三十九歲),非法入境婦;次被告江偉明(二十五歲),警員,兩人報住地址均為何文田御龍居一單位。
首被告被控於一月三十一日在何文田御龍居單位,管有一張名為林惠珊的偽造身分證,以及未獲授權留港。她承認非法留港,但否認管有偽造身分證罪。

第三被告認罪
次被告被控於一月二十八日在伊利沙伯醫院無合理辯解,使用屬於女子姚英愛的身分證,同月三十一日在何文田御龍居單位,管有女子姚英愛的身分證,及於同日在香港協助及教唆女子吳健蓮非法入境及留港。
第三被告姚英愛(三十九歲),家庭主婦,承認於一月二十八日在伊利沙伯醫院無合理辯解,將身分證轉讓給次被告。
案件編號:KCCC5549/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