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副總統呂秀蓮控告《新新聞》周報誹謗案,台北地方法院昨一審判決。該刊總編輯楊照敗訴,被勒令在十八家報紙、二十二家電子傳媒刊登或朗讀澄清聲明及法庭判決書。該刊考慮上訴,並批評法官未盡查證責任,將助長政治人物借助司法恐嚇傳媒。
因報道呂秀蓮「總統府有緋聞,嘿嘿嘿」的電話,指她是傳出總統陳水扁與繙譯蕭美琴鬧緋聞的幕後黑手,《新新聞》前年十二月被呂告上法庭,要求道歉和賠償一億元新台幣(約二千五百萬港元)。台北地方法院昨日的判決指該刊總編輯楊照虛構「嘿嘿嘿」電話,又虛構查證的消息來源,明顯故意侵害呂秀蓮的名譽。
法庭對楊照作出令人震驚的處罰,責令他應分別將澄清聲明及法庭判決書,在十八家台灣中英文報紙的頭版,連續三天以半版篇幅刊登,在十四家電視台連續三天以一分鐘長度,分別在晚上八至九時及九至十時兩個時段朗讀,並且應在八家電台晚上八到九時及九到十時的時段,以每分鐘一百字速度朗讀判決書全文。
不過,同時被告的新新聞公司及雜誌社社長王健壯、撰稿記者等,則侵權行為不成立。
楊照現時在日本放假,王健壯昨午舉行記者會,指呂秀蓮的「嘿嘿嘿」電話確有其事,對法庭的判決將考慮提出上訴。他說,《新新聞》不排除與呂秀蓮和解,但不可能道歉。
《新新聞》同時發表聲明稱,訴訟期間一再遭打壓。法官沒採納證人的錄音作證,未盡調查之責,就作出不利楊照的判決,令人難以接受。該刊稱,此結果「不僅無助於揭發副總統散播緋聞的事實真相,更助長了政治人物利用司法恫嚇媒體,戕害新聞自由的惡行」。
呂秀蓮晚上舉行記者會,指事件至今才算局部水落石出,真相還未大白。她並指摘王健壯在法官判決後,還再誣衊法官,蓄意挑撥她和總統的關係。
這宗誹謗案的主角楊照和呂秀蓮是台灣大學的校友,也曾同為民進黨人。一九六三年出生的楊照,本名李明駿,畢業於台大歷史系,曾獲多個台灣重要的文學獎。他曾任民進黨中央黨部國際事務部主任。而一九四四年出生的呂秀蓮,台大法律系畢業,曾因美麗島事件入獄五年零四個月。她曾擔任過立委和桃園縣長,二○○○年當選副總統。
中央社/《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