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豐窮家哀歌 村民見怪不怪<br>港客揭發小姊弟狗籠歲月

海豐窮家哀歌 村民見怪不怪
港客揭發小姊弟狗籠歲月

【本報訊】汕尾海豐縣偏遠鄉間一對小姊弟,過去一年來終日被鎖在鐵籠內生活,隔着鐵籠,五歲的娟娟一臉茫然,三歲的奇奇扁着嘴在哭。展現眼前的一對「狗籠娃娃」,活脫脫是文明社會中一幕人間悲劇;但左鄰右舍卻對小姊弟的境況見怪不怪,覺得為了他們安全起見,鎖在籠裏是最好的方法。

港客何先生日前回內地掃墓,目睹小姊弟的慘況,回港後通知《蘋果日報》記者實地採訪,希望能幫助小姊弟重過正常生活。
香港防止虐待兒童會表示,兩名稚童長期被困在鐵籠內,對他們的成長造成極大影響。
心理專家認為,兒童長期困在一個鐵籠生活會喪失正常社交行為,對他們日後身心發展均有長遠影響,特別是智力思維和說話能力都較正常兒童遲鈍。

便急籠內解手
記者實地所見,娟娟、奇奇和六十歲的伯父陳治洪相依為命,住在汕尾市海豐縣霞埔鄉銹聯小區一間二百呎的小屋。但是小姊弟每日至少八小時都被鎖在一個只有四呎長、兩呎半闊、兩呎高的狗籠裏;兩童無法站立被迫蹲坐着,睏了躺下睡、餓了吃餅乾,便急了就蹲到角落的痰盂上解手。一年多來,娟娟已經習慣了,但奇奇仍是老大不願意,每次關籠都鬧彆扭,累得其三伯父要拿糖果餅乾來逗。
陳治洪每天都要出外工作,他解釋是怕孩子遇上危險,迫不得已才把他們關在籠內。原來以前兩個小孩也很頑皮活潑,常跟其他村童四處跑,尤喜歡在江邊山澗玩水捉魚;有時候又不知就裏玩起火柴來,已有三次差點兒把唯一棲身的小屋付諸一炬。

困着免生危險
為了這些安全原因,也為了討生活,陳治洪無計可施下,終於買了這個鐵狗籠回來。每朝吃過早飯就將兩童關進鐵籠後工作去,中午回家煮飯才把他們放出來一起吃飯,之後去工作又再把他們關起來直至晚上工作回家才完全解困。總之,每日「兩鎖籠」已成為小姊弟的慣常生活。
娟娟及奇奇的父母,去年初分別因為偷竊、吸毒及販毒判處勞改和進看守所再教育,其他的親友嫌棄小姊弟父母的罪不願意收留兩小童。結果,這對年幼當時仍在襁褓的姊弟便交由三伯父陳治洪照料,妻歿子逝的陳治洪帶着一對姪兒女,令他要為生活奔波之餘亦平添下少煩惱。
漁民出身的陳治洪平素不是打魚便是耕作,六旬年紀再沒力氣出海,只有替別人當幫工下田,一個月賺得一百幾十元人民幣餬口,日子難過還要為分身看管兩個小孩大費周章。稚子無知最愛聯群江邊嬉水,這是三伯父最憂心的……萬一遇溺如何向胞弟交代!……又要打工討活……。

盼孤兒院收容
就這樣,一對小姊弟猶如牲畜般「豢養」在這個抬不起頭的狗籠中過日。
結果為了安全變相剝奪了小姊弟的尊嚴,亦沒有人關注到對他們心靈創傷的影響。銹聯小區的村民都知道這個「狗籠娃娃」的故事,亦覺得他們很可憐,可是,家家都有自家的擔子,大家都愛莫能助。其實洪伯最希望有孤兒院能夠收容這對小姊弟,讓他們有一個較好環境生活。

資料庫:聯合國兒童公約
中國在一九九0年簽署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並於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正式生效。《公約》規定,所有兒童,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國籍、社會地位、財富及出生地等,均可享有生命權和健康權,可充分發展其全部體能和智能的權利,並受到家庭、社會及國家的保護,以及接受免費義務教育。《公約》又訂明,所有兒童在出生後都要立即登記姓名,並有取得國籍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