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機場管理局於過去兩年就三十項赤鱲角機場工程合約被承建商索償,並已成功解決近六千八百宗索償個案,其中機管局需為四成半的索償個案作出賠償,涉及的金額共三十八億元。而目前該局仍正與承建商就四項合約工程有關的十宗索償個案進行談判,但由於談判尚在進行中,該局不肯透露估計需作出的可能賠償額。
經濟局局長李淑儀昨日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由前年四月至今年三月為止,機管局已解決三十項與赤鱲角機場有關的工程合約,合共涉及六千七百七十九宗的索償個案,其中四成半即三千零三十四宗個案與工程改動有關。
根據合約條款,承建商可以合理地索取有關額外費用,所以機管局需作出賠償,涉及的款項達三十七億九千五百萬元,佔有關工程總額二百二十六億多元的一成七。不過,因上述索償個案涉及敏感資料及保密條款,機管局不能透露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