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視野:安然事件終累及銀行

國際視野:安然事件終累及銀行

傳媒昨日報道,已申請破產、全球最大能源交易商安然(Enron)的股東及債券持有人,向侯斯頓聯邦法庭呈交一份長達500頁的起訴書,控告包括花旗集團、摩根大通、瑞信一波、巴克萊、德意志等9大銀行,在安然倒閉之前的多項交易作出掩飾,以及沒有仔細研究安然帳目和虛假盈利,大有誤導股東之成分,並指其因疏忽而引致股東蒙受損失。因此須作出賠償合共230億美元(約1794億港元)。

成為律師獵物
本欄早於3月16日以「安達信若破產銀行有難」為題指出,安達信若然從此「玩完」,精明的美國律師們因找不到索償的對頭人而要另找獵物,矛頭將會直指與安然有來往的數家大銀行,果然被筆者不幸言中。照理解,部分美國律師以打官司為名,然則以分身家為實──若打贏官司,會要求瓜分索償回來的錢,有時可能高達一半作為酬勞,眼見有如此大的「彩池」,哪有不去爭取之理?若貿然放過,前功盡廢之餘,豈不是得個「桔」。
事實上安然事件牽連甚廣,政治因素不是本欄討論之列,但從經濟角度來衡量,一家市值曾超過800億美元(約6240億港元)之企業突然倒閉,公眾的損失是如何之大?若不抽出主謀人,甚或代罪羔羊,又怎能服眾?作為全球最大金融中心的美國,發生這樣的醜聞,如果最終可以不了了之,豈不貽笑天下,丟人現眼?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安然一眾「有心人」為抬高股價,找來專業人士及大銀行加以配合,齊齊從中獲利,將自己的歡樂建築在員工和股東的痛苦身上,這種損人利己的行為,若沒有人得到應得懲罰,豈不沒有公理?
王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