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科學範疇的興起不容易,也不可能歷久不衰。走進死胡同的有個盡頭,但大有用場的在衰落後還是一脈相傳,永不止歇,影響跟着而來的發展。個人之見,經濟學的傳統大致是由三個相連的範疇組成的。
三個不同的邊際相等,是指在不考慮交易費用的情況下,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在邊際上相等。這三個量度的數字不同,但其實所說的都是同一的結果。然而,因為角度不同,對問題的看法就有深淺之分。
第二章產權結構與合約結構
在卷二我曾經指出,英語socialcost應該譯作「社會耗費」而不是「社會成本」。二者的差別不大,而國內譯作「社會成本」,不容易改過來,那我就跟國內的吧。另一方面,我把transactioncost譯作「交易費用」,而國內譯作「交易成本」。這裡我認為差別比較大,因為「成本」有生產或與生產有關之意。我堅持「交易費用」的譯法比較恰當。看來國內目前是向着我堅持的譯法改,若干年後,transactioncost會被一致地稱為「交易費用」的。
一個思維範疇(paradigm)的形成,要有好幾樣因素的合併,也要論時來運到。這範疇的存在是任何重要科學發展必需的。思維範疇是指有共同的科學語言及興趣的題材,促使一群的學者互相影響,把一門學說加以發揚。這觀點ThomasKuhn於一九六二年分析得相當精彩,這裡不細說了。要提及的是學術上的一些範疇可以是死胡同,雖然參與者甚眾,但搞了好些時日,沒有什麼值得勒碑誌之,到最後潰不成軍。三十年代末期興起的凱恩斯學派,散於七十年代中期;四十年代末期興起的經濟發展學說,敗於六十年代末期。馬克思的學說,起於十九世紀而終於二十世紀,長達百多年。有執掌政權的人視為至寶的思維範疇,其壽命比較長。算是死胡同的特徵,是有終止的一天。
今天經濟學盛行的博弈理論,於八十年代初捲土重來,屈指一算二十年矣。是一個思維範疇,也是一門很有趣的學問,但因為不能解釋世事,我懷疑這範疇還會再盛行二十年。
一個科學範疇的興起不容易,也不可能歷久不衰。走進死胡同的有個盡頭,但大有用場的在衰落後還是一脈相傳,永不止歇,影響跟着而來的發展。個人之見,經濟學的傳統大致是由三個相連的範疇組成的。
第一個範疇是古典經濟學(classicaleconomics),其中的主要人物是史密斯(A.Smith,1776)、李嘉圖(D.Ricardo,1817)與米爾(J.S.Mill,1848)。這範疇肯定了人的行為是以自私為出發點,建立了分析資源使用與收入分配的架構。然而,這範疇的主要目的不是解釋人的行為,而是對政府的政策提出建議。
第二個範疇是新古典經濟學(neoclassicaleconomics),參與者人多勢眾,中心人物是劍橋的馬歇爾(A.Marshall,1890)。這範疇引進數學的微積分,把自私處理為在局限條件下爭取個人利益極大化,帶出了差不多無所不在的邊際相等原則(equi-marginalprinciple)。馬歇爾與柏拉圖(V.Pareto)當時對解釋行為很有興趣,認為「解釋」是經濟學的主要用場,但可惜他們對產權沒有深入的理解,而又漠視了交易費用。這二者是社會不可或缺的局限條件,任何程度的疏忽都會給解釋行為打個大折扣。
第三個相連的範疇是本卷的新制度經濟學(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了。這範疇主要是為解釋行為而起,重視產權及交易費用這兩項局限。問題是,這兩項局限的調查、考證、簡化,然後以之推出可以被事實驗證的假說,非常困難。可以做到,而做得好解釋世事如有神助。困難是考查與一個現象有關的這兩樣局限,動不動要三幾年的功夫。這條路我走了四十年,轉眼之間已是日暮黃昏。
我認為在七十年代興起的機會主義分析與八十年代再興起的博弈理論,主要是因為考查真實世界的交易費用過於困難。知道是有交易費用的存在,但不知其性質及在不同的情況下會怎樣轉變,新的理論就容易出現了。但因為這些理論漠視了真實世界的局限,可以被事實驗證的假說就推不出來。機會主義或博弈理論有新意,言之成理,也有假說,但就是不能驗證,因而沒有解釋力。
今天,新制度經濟學有三條路可走。我選走的是考查產權與交易費用的局限,而不走機會主義或博弈理論之途。我走的路沒有「新」理論可言,來來去去只有兩招:需求定律與局限下取利。重點是局限的考查與處理。
讓我們回到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有分離的話題上去。我要指出有三個不同的角度來看這兩種成本沒有分離。最後一個角度是我在一九七八年提出來的——是最簡單的角度,所以能把問題看得最清楚。簡單的角度能使我們看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增加我們對產權界定與市場運作的認識。
在社會中,一個人的行為往往影響他人。這些影響可能有害或有利,又或者害與利合併一起發生。傳統之見,是社會的資源使用若要達到最高社會利益,邊際上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要相等。如果交易費用不存在,每個人在局限下爭取最高的利益,這二者相等必然可達,這點在卷二我是提及過的。有交易費用,產權的界定與市場的運作會減少私人與社會成本的分離。這後者是上一章關於高斯定律的話題。然而,邊際上私人與社會成本相等(沒有分離)可以從三個不同的角度看。
第一個角度是庇古的。那是私人的邊際產值等於社會的邊際成本。以工廠污染鄰居為例,這是指工廠產品的邊際收入等於工廠本身的邊際生產成本加上鄰居的邊際損害。這個看法是對的,但如果工廠污染鄰居而又同時給鄰居帶來好處——例如節省工人的交通費用——這角度的看法就比較複雜了。
第二個角度是高斯的。那是私人的邊際利益等於私人之外的邊際損害。以牛吃麥為例,這是指牛吃隔鄰的麥在邊際上所增加的牛肉價值,等於隔鄰的麥在邊際上的損失。這看法也沒有錯,但如果牛對隔鄰的影響是良好的——例如隔鄰沒有麥,而牛糞增加土地的肥沃——這角度就要補充了。
第三個角度是我的。那是私人的邊際成本等於社會的總邊際收益。以工廠污染為例,這是指工廠的邊際生產成本(私人成本)等於工廠本身的產品邊際收入減除工廠污染的邊際損害,再加上工人在邊際上節省的交通費用,等等。那是說,一人做事萬人當,一個天衣無縫的社會,是一人做事的邊際成本,等於萬人(連做事的私人)的總邊際收益。
上述的三個不同的邊際相等,是指在不考慮交易費用的情況下,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在邊際上相等。這三個量度的數字不同,但其實所說的都是同一的結果。然而,因為角度不同,對問題的看法就有深淺之分。我自己喜歡用第三個,因為最簡單。在下一節我會示範,以這第三個角度看世界。
一九七八年我發表了《社會成本之謎》(TheMythofSocialCost),詳盡地分析了上述的三個邊際相等。史德拉(G.J.Stigler)讀文稿後,來信說我不應該以三個不同的量度來表達同一回事。史德拉是個天才,他的思考方法我怎樣也摸不準,更勿論仿效了。奇怪的是,其他天才如高斯、佛利民、艾智仁、赫舒拉發等人的思考我跟進容易,因而容易地採用他們的思考方法。思想是很奇怪的事。我喜歡用不同的角度看世界。
(《經濟解釋》之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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