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圖姦女鄰房

男子涉圖姦女鄰房

【本報訊】有精神病紀錄的一名女房客,聲稱忘記關上房門,遭同屋男房客潛入房中,企圖強姦,男房客事後要求她跟他勾手指尾,承諾不向外人透露此事,她為盡快打發他而照辦,此案昨在高等法院開審,男房客否認一項企圖強姦罪。
三十五歲被告王炳齡(圖)從事物流,否認於去年一月十四日,在屯門一單位企圖強姦該名女子,該單位有三間房,被告租住其中一間房,女事主住另一房。
現年三十九歲的女事主昨作供稱,當日凌晨她起牀查看是否有衣服遺留洗衣機內,返房時忘記鎖門,被告在凌晨五時返家,拍她房門,又入房鑽進她的被窩,被告對她上下其手,企圖強姦,又捉着她的手,企圖領她摸自己下體。女事主說,她擺動身體,令被告未能得逞,她與被告只是普通朋友,對於其所為反感,後來她與女業主商量,由她報警。
辯方大律師吳政煌昨日盤問女事主時,則指她與被告當日在房內談天,被告說喜歡她,又曾吻她,女事主想結婚,方便遷往公屋,但被告要先儲錢,女事主指他騙人,二人遂不歡而散,女事主否認大律師所說。
案件編號:HCCC386/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