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圳觀瀾湖高爾夫球會主席兼全國政協港區委員朱樹豪,與生意拍檔林漢烈的糾紛,續有新發展,林漢烈任董事的海外公司,已向朱樹豪及其高球會公司發出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對方在二十一日內清還欠債二百六十二萬五千美元(約二千零四十二萬港元),若逾期未還,海外公司可向法庭申請朱樹豪破產,以及申請其公司清盤。
該海外公司DiggerHoldingsLimited的代表律師何君堯,昨證實已向朱樹豪及深圳觀瀾湖高爾夫球會有限公司,發出要求償債書,而朱樹豪亦已親自接收有關文件。
律師又指,該筆欠款並無爭議,涉及九四年九月Digger、朱樹豪與高球會所簽協議,協議訂明Digger向高球會購買若干數量的會籍,可要求高球會回購會籍及退款,若高球會不付款,則由朱樹豪承擔,Digger已於去年底要求回購,通知期至今年三月已屆滿,但高球會及朱樹豪均沒付款。
根據現行法例,要求償債書發出後二十一日,若對方仍不還款,可申請對方破產或清盤,但對方可以債項有爭議為由,向法庭申請擱置該要求償債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