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本周刊上寫過一陣子愛情信箱,後來問題逐漸雷同,答得懶了,停筆。
但還有些讀者繼續來信,寄到公司,我不想私下回覆,借此方塊塗幾個字,要是來信者看得到,是緣份,看不到,也就算了。
有個人第一年在信上說他暗戀一個女同事,非常痛苦,問我怎麼辦?
我回答說鼓起勇氣,向她表白好了。
不過,這位仁兄並沒有這麼做,第二年又來封信,重複自己的苦惱。
我看了不耐煩,罵道要是再這麼婆婆媽媽,自生自滅可也。
今天收到他第三年的信,報告過程:他說他已決定辭去這份工,在送別會上,他向她說:「我一直以來是多麼愛你。」
這是他背了一次又一次,怕到時腦海一片空白,甚麼也說不出的對白。
女的很明確地拒絕了他,說已有男友。
套他本人的話:「表白不用五分鐘,像閃一閃,便過了。很傷心,但又很解脫。」
這不是好嗎!早這麼做,也不必辛苦了三年的功夫。
這男的又問對方:可不可以和她做普通朋友?她答應了。但是男的還要問我:一、背着良心說做普通朋友,是不是很傻?
是很傻,但你又能做些甚麼?
二、是否需時間沖淡?因為心還很痛。
是的,時間會沖淡。
三、盡力過,開口過,還是放不開,是不是很沒用男人?
如果是沒用,大多數男人都沒用。
我回他上兩封信時,忘記告訴他一個絕招,那就是和女人分手時,永遠要加一句回心轉意時可以隨時找我!這句話很管用,女人和男人一樣,寂寞起來,甚麼事都做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