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一再強調該國是世界上第一個、也是迄今唯一受過原子彈襲擊的國家,因此絕對反核,前首相佐藤榮作更於一九六八年宣布日本政府奉行「無核三原則」。然而,日本憲法並未禁止國家擁有小量核武。
日本一九五六年通過《基本原子能法》,限制一切核能的研究、發展及使用,都只能用於和平用途,政策上開始體現「無核三原則」──即不擁有、不製造及不進口核武。至六八年,首相佐藤宣布有關原則為國策。此外,日本於七六年確認《全面禁止核試條約》,亦對外顯示其反核立場。
然而,日本若要擁有核武並非全無可能,因為日本政府過去公開發表的見解,都指出「擁有小型核武器,並不與憲法精神相悖」。最著名的政策表態,是前首相岸信介五九年在國會參議院預算委員會上的答辯。他說:「在政策上我們不擁有核武,但憲法並不反對擁有自衞所需最低限度的核武器。」
事實上,在佐藤榮作提出「無核三原則」翌年,攜帶核武器的美國潛艇就進駐日本港口了。日本跟美國簽訂的《日美安保條約》,讓美國在日本駐有四萬多軍人、擁有龐大的軍事基地、讓日本接受美國的「核子傘」保護,都跟「無核三原則」有矛盾。
美國一直不肯證實駐日美軍基地是否貯有任何核武,但美國前國務卿基辛格兩年前說過:「有朝一日,日本走上核武道路也不足為奇。」
日本國內激進的保守派認為,日本若擁有自己的核武,便不用再依賴美國的「核子傘」保護,而既然「無核三原則」只是一種政策,就不能不作檢討。但考慮到國際輿論壓力,及國家經濟嚴重依賴外國貿易,日本難以貿然研發核武。
綜合外電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