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人吐血身亡的製衣廠要鄭重否認工人超時加班,是因為大陸的《勞動法》規定工人每天只可工作八小時,須與工人協商加班,但加班時間每天不能超過三小時,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加班報酬按工資一倍半計算。 雖然法例規定嚴格,但很難執行,地方政府不願意打擊廠商投資意欲,對超時加班的違法行為「隻眼開隻眼閉」,特別是內地人開設的工廠,強迫工人超時加班情況非常普遍,過往也發生過多宗工人「過勞死」的事件。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