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訊盈科兩名前直銷員為增加佣金,私下利用同事的信用卡資料,替十六名客戶申請流動電話服務以獲得月費優惠,兩名被告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十六項偽造帳目罪名。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四月十九日,待索閱兩被告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兩被告獲准保釋。
兩名被告劉兆林(二十九歲)及李志光(二十四歲),均為電訊盈科的前直銷營業員。同被控十六項偽造帳目罪名,指他們於去年一月至三月期間,未獲授權下,不誠實地刪改購買電話服務的協議書資料,為十六名客戶申請自動轉帳而獲益。
事發時,被告劉兆林聽聞同事(即案中受害人)在取得信用卡的禮品優惠後便會取消該卡而變為「死卡」,劉便利用該「死卡」的資料,替十二名沒有信用卡的新客戶申請自動轉帳而獲月費優惠,被告亦同時獲更多的佣金。其後,劉將受害人的資料給予李志光以同樣手法為四名新客戶申請電話服務。
案件編號:ESCC1062/02